“雷公”兒子被拐案二審宣判:人販子王浩文被判維持死刑
2025-01-21 16:20:22 來源: 澎湃新聞
1月21日下午,四川省高院對王浩文拐賣兒童案二審宣判,維持了一審作出的死刑判決。
因左側的眉毛有些特別,“是立起來的”,雷武澤在尋子圈被稱為“雷公”。他的兒子小名川川,于1998年4月出生,于2001年被人拐走。2023年6月,雷武澤終于尋回了川川。隨著川川被找到,人販子王浩文受到關注。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24年5月初,王浩文等人拐賣兒童案在南充中院開庭。在案證據顯示,王浩文從2001年10月開始從事拐騙、販賣兒童犯罪活動,2006年曾因拐騙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后不思悔改,繼續從事拐賣兒童至2014年6月,在多地流竄作案14起,連續作案時間長達十余年,前罪和漏罪共計拐賣兒童14人。
2024年6月,南充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王浩文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與前罪拐賣兒童罪所判處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五萬元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某瓊(王浩文的前女友)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胡某雄(王浩文的妻子)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六千元;追繳王浩文犯罪所得十九萬九千元,上繳國庫。
在一審中,王浩文拒不認罪,不承認拐賣了川川等人。一審宣判后,王浩文、胡某雄不服,提起上訴。
2024年11月28日,此案二審由四川省高院開庭審理。雷武澤透露,二審中,跟一審時的情況類似,王浩文只承認拐賣了3人,拒不承認拐賣包括川川在內的8人。
記者 陳緒厚 實習生 汪健
責任編輯:李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