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劇《漂白》被指抄襲深度報道《漂白》,報道記者稱還有證據未公布
2025-01-22 07:53:55 來源: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
1月21日,愛奇藝播出的新劇《漂白》被指抄襲前南方都市報記者王猛曾發表的一篇深度調查報道《漂白》引發網友熱議。20日晚,小說《漂白》的作者陳枰發表聲明回應,稱該小說是自己走訪多地,多方采訪而成,支持雙方以專業法律途徑和方式來解決問題。21日下午,王猛在接受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制片方聯系過我,說他們對小說版權的購買是沒有問題的。小說是否涉嫌抄襲他們還需核實。據我了解,報社內部已經在對此事進行研究取證。”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通過觀看該劇片頭發現,陳枰為該劇的監制和編劇。該劇片頭還標注: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電視劇《漂白》被指抄襲
制片方稱正在核實
王猛表示,他最初知道愛奇藝《漂白》這部劇,還是朋友們告訴他的。“我看了劇情簡介和前幾集,發現這部劇無論是劇情還是劇名,均涉嫌抄襲我于2012年發表于南方都市報的深度調查報道《漂白》。”
王猛稱,愛奇藝的《漂白》團隊并沒有事先聯系他或是報社,也沒有表明原作出處,且當初報道的標題《漂白》出于當時的編輯之手,非常精辟。王猛說,2011年11月“楊樹彬團伙殺人碎尸案”被警方破獲,并進行了小范圍通告。“我從2012年初,走訪多地,訪談近百人,拿到了全部卷宗,最終成稿1萬5千字,獨家首發完整還原四名逃犯‘漂白’的全過程。”
在電視劇《漂白》涉嫌抄襲一事發酵后,1月21日,王猛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20日下午制片方找到了他,表示這個劇是根據小說改編,“他們稱,對小說版權的購買是沒有問題的。小說是否抄襲了南方都市報深度報道《漂白》,還需要去核實。”
王猛認為,愛奇藝作為國內頭部視頻播放平臺,應該對其平臺上播出去的內容審核把關,進行風險把控,“更何況這部劇的編劇陳枰和他們所購買的小說版權的作者是同一個人。”21日下午,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致電愛奇藝,客服人員表示,暫時無法核實相關信息,“可以先將相關信息發送到我們的郵箱,會有相應部門工作人員進行核實。”隨后記者多次致電電視劇《漂白》的制片人馬女士,電話均無人接聽。
小說作者回應經多方采訪成稿
前記者貼出多段疑相似文字
1月20日晚,陳枰在社交媒體公開發表聲明稱,2016年,一名電影制片人找到她,希望邀請她作為編劇,創作一部以“楊樹彬團伙911殺人碎尸案”為原型的電影劇本,這也是她第一次聽到這個案件。
陳枰稱,她走訪多地,對案件主辦人員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長許建國和原吉林省刑警大隊隊長袁韌,進行了詳盡的采訪,聽到了他們將該團伙洗白身份、逃脫追捕的一系列行為,形容為“身份漂白"。“隨后,我還采訪了案件主犯楊樹彬的弟弟,補充了大量人物細節資料。在充分了解整個案情后,她考慮到僅靠一部電影的體量很難容下眾多精彩的內容,于是萌生了將此故事改編為小說的想法。”
王猛表示,事件發酵后,他曾和當年該稿件的編輯,同時也是《漂白》標題的創作者吳倩溝通過。“她說,標題用《漂白》,是因為報道的落點和重點在‘系列惡性命案嫌犯何以遁形十年’,而且當年做深度周刊起標題時,她還要考慮到封面制作的問題,經常只有一些像素很低的小圖,只能往電影海報方向想創意。之所以叫《漂白》,還有一定因素是這兩個字和制圖結合起來比較出彩……反正這么‘量身定做’的標題,巧合重名的可能性太低了。”
對于小說與報道的標題完全一致,陳枰回應稱,小說創作伊始,她便決定將采訪中聽到的“身份漂白”這個警界慣用術語,作為小說的核心概念之一,于是也將極為貼合故事內容的“漂白”——這個公有領域詞匯,作為小說的標題。
“2022年3月,小說《漂白》正式出版。在這部小說中,我原創了女高中生甄珍從一名受害者依靠自救逃脫魔爪,并最終選擇直面罪惡成為一名人民公安的故事主線。而對所有原型的采訪、案頭工作我都有留存證據和證明。小說出版后,收獲了不錯的反響,作為一名專業編劇,隨后我決定將自己的小說改編為電視劇劇本。2023 年底,有制片公司看中了已完稿的《漂白》全劇本,我隨后將劇本著作權轉讓該公司。”
陳枰認為,作為一名內容創作者,她更支持雙方以專業法律途徑和方式來解決問題。
對于陳枰公開發表的聲明,王猛表示,聲明中提到的幾位案件相關人物,他都采訪過,“即使陳枰真的去采訪了案件里的幾位關鍵人物,但內容也不應該和當年的報道一模一樣。包括他說采訪過首犯的弟弟,但書中本應是從他弟弟口中說出的細節,卻是從鄰居、保安、小舅子口中說出的。”王猛在其推文中貼出了報道《漂白》以及小說《漂白》大段的對比文字,記者注意到,其中確有多處細節雷同,多處描述用詞相似。
王猛告訴記者,他目前尚未和陳枰本人有過聯系。揚子晚報/紫牛新聞多次致電陳枰的工作室電話,截至發稿前尚未接通。
律師:新聞作品也有著作權
實質性相似可構成侵權
王猛說,《漂白》這篇報道是他在當記者時的職務作品,版權應當歸于報社,制作方應當先去聯系南方都市報。
王猛稱,自己還有很多證據沒有公布,他希望制作團隊以及小說作者陳枰積極與南方都市報溝通,“如果他們承認確實是抄襲,希望他們能出面道歉以及支付后續的侵權費用。”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首先,南方都市報的深度調查報道《漂白》是否受到著作權保護,要區分新聞作品與時事新聞,時事新聞不受著作權保護,而新聞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權。該篇獨家報道《漂白》有記者歷經數月到達多地采訪,并以自己的文字風格所形成的報道,具有記者的獨創性內容,是通過報道這種文字形式所固定的智力成果,具有獨創性,能夠認定為新聞作品。該篇報道《漂白》能夠享有著作權。
其次,付建表示,在判斷是否構成抄襲等著作權侵權時,首先要區分被訴侵權的內容是屬于思想還是表達。如果只是思想層面的相似,如同樣是寫愛情故事、冒險主題等,不構成侵權;只有當表達層面,如具體的情節安排、人物塑造方式、語言表述等相似到一定程度,才可能構成侵權。并且一般抄襲認定標準為實質性相似,如果報道在先發布,而小說或者劇本在后創作完成,在后完成的小說或者劇本具有接觸在先作品的條件,同時如果在內容、劇情安排等細節描述表達方面高度相似,通常能夠認定為抄襲。
如果有證據表明陳枰的這本小說內容與這篇報道內容多處構成實質性相似,能夠認定抄襲的情形,制片方即使獲得小說作者同意將其改編為影片同樣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制片方未對小說版權情況進行核實,未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并且小說作者也擔任編劇,能夠認定制片方存在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韶達
責任編輯:鄧旻璐